铜职改办函〔2020〕7号

各区县职改办、文化和旅游文物局,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0年度全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从事艺术、图书资料和群众文化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返聘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近4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2.申报人员自2016年以来,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3.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年内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二)评审条件

艺术系列按照《陕西省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陕人社函〔2019〕524号)执行,图书资料系列按照《陕西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陕职改办字〔2013〕44号)执行,群众文化系列按照《陕西省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陕职改办字〔2013〕45号)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4年年度考核有1次以上基本合格、不合格。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有学术造假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延迟3年申报。

三、报送材料内容

(一)由申报职称人员所在区县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信函。

(二)主要业绩及相关证件、证书评审材料按类进行整理,每袋材料封面上都要粘贴《报送材料目录》及打印好的袋内材料清单。

1.表格类

(1)申报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一式3份。

(2)各区县、各单位推荐评审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一式3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4)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1份。

(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中填写的有关学习工作经历、业绩和科研论文等内容应由对应部门审核盖章。无具体对应部门,由基层单位审核盖章,确保真实有效。

2.证件和证书类

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 1 份,申报人两寸近期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申报者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须经市职改办、市文化和旅游局验证,审验无误后原件退回。

3.业绩类

(1)业务自传(1500—3000 字)。

(2)任现职以来取得的论文、专著、业务成果、辅导成果及所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材料。若报送的业绩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须复印专著或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和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与他人合作的专著或论文,要注明自己所起的作用和所承担的工作量。辅导成果须附被辅导者的证明材料。

4.单位审核公示

申报人员所属单位将申报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填写完整的《公示及公开监督情况表》附个人资料袋中。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市职称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职称资格确认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

(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支持政策

对符合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要求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职称予以政策支持(贫困县脱贫退出后享受政策支持至次年12月31日)。

(三)时间确认

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五、有关要求

1.推荐单位要对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统一报送,报送的职称评审材料要填写清楚、真实、完整,不得漏项。

2.报送的职称材料须经区县职改和文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盖章,严格把关,确保评审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后由统一报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

3.报送的职称材料统一使用带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竖向开口)包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资格和联系电话;档案袋底部加贴标签,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资格。

4.参加评审人员报送的职称评审材料,请自留底稿,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评审工作结束后,其它材料将不予退还。评审通过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有关规定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5.申报者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姓名、单位、身份证号、学历、具体从事专业等相关信息,评审通过后办理职称资格证书将以此信息为准。

6.申报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系列,今年不进行评审,与明年合并评审。

7.按照省财政厅等部门核定标准,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收费200元,初级职称人员每人收费100元。

8.请申报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9.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联系。

六、表格下载

以上内容可登录“铜川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栏查询下载(网址:http://whlyj.tongchuan.gov.cn)。

办公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市政府3号楼502)

联系人:田媛           联系电话:3185886

附件:

附件1.报送材料目录(1).doc

附件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推荐评审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4.申报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xls

附件5.申报图书资料系列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xls

附件6.申报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xls

附件7.申报文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doc

附件8.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9.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10.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xls

 

 

 

铜川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铜川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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